物理与能源学院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19-07-18浏览:1262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选拔机制,根据《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条件

1.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已完成硕士阶段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3.本学院二年级和三年级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三年级优先录取。

二、选拔程序

(一)考生申请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下称《硕博连读申请表》),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于9月18日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后装袋,并交至理工楼院办公室513。

2.上交材料均需使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

      1)《硕博连读申请表1份;

2)《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

3)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的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1份;

5)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6)研究生证(须注册完整)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9)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0)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11)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的初步论证;

12)申请人个人自述。

(二)学院选拔

9月19日-9月26日,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学院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业务考核

1)笔试

时间:9月29日上午8:30—9:30

地点:理工楼3#303

笔试内容为专业英语。

2)面试

时间:9月29日上午10:10

地点:理工楼3#402。

面试内容:①申请者做10-15分钟的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汇报硕士入学以来的专业知识学习、科研状况(包括完成的科研成果、参加学术会议或交流的情况、以及若通过硕博考核后的计划)。

②考核组老师及申请者报考的导师提问,以考核申请者的业务水平、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考核

时间:9月29日上午9:50

地点:理工楼3#303

3.对通过考核的申请者,学院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9月30日-10月11日。

(三)录取规则

1.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充分征求相关导师的意见,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初选名单

2.如有放弃拟录取资格或被其他单位录取的,按照规则依次递补录取。

3.业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录用时根据指标名额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考核组测试成绩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招生监督电话:0591—22868141(学院招生电话),0591— 22867979(学院监督电话),22867434(校研招办电话),22867115(校监察处)。

    (二)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

 

                         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

                            2019年7月18

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报考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