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和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8-01-24浏览:494

各系、部、所、中心暨全体教职员工:

    现将期末和寒假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8年寒假放假时间:2月3日至3月4日。3月5日正式上课。学生于3月4日回校报到、注册;教师于3月2日前回校报到。党政干部、职工于2月3日至3月1日期间安排值班和轮休,其它时间应全员上班。3月2日上午9:00全体教职员工在旗山校区理工楼102多媒体演示实验室集中报到。

二、做好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一)学生期末温书迎考期间,校内暂停各种文娱活动。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各学院要认真安排做好学生温书迎考和试卷命题、评卷及成绩填报等期末工作。要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安排好考场巡视和监考人员,严格执行考场纪律,杜绝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二)1月27日至2月2日为学校本科生个性化培养周,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及各学院要根据学校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类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确保个性化培养周各类活动安全有序。

    三、认真研究制订新学年工作计划,安排好新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课程安排、教材征订、后勤设施维修等准备工作。需要修缮的设施应于1月10日前报送学院办公室,以便汇总后勤管理处统筹安排。做好教学办公场所保洁工作,确保整洁、舒适。

    四、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寒假期间回乡、外出旅游要切实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不搭乘超载、违规交通车辆,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切实增强的安全意识尤其是防诈骗意识,注意网络信息安全,谨防网络信息诈骗、传销;文明合法用网,不散布、传播、发表不当和非法言论。  

五、切实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和文明教育等工作。放假前要对印章、机要文件、档案及贵重物品进行清点检查,妥善保管。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和防火防盗工作,特别是注意用电和用火安全。学生贵重物品原则上由学生自己带回,其他物品集中统一保管。要增强安全意识,严禁外来人员在我校学生宿舍留宿,寒假期间严禁在实验室住宿;要严格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杜绝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不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六、扎实安全排查。各系、实验中心要在2月2日前组织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水为重点的安全自查,重点查找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漏洞,要逐项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落实责任人,防止发生事故。在此基础上,2月2日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抽查,确保排查到位,不留死角。 具体安排如下:2月2日下午钟伟兰、黎胜禄、陈水源、郑卫峰、罗毅、庄彬等负责检查新校区办公室及实验室。

    七、寒假作息时间(2月3日至3月4日)。

    上午:旗山校区:8:20—12:00;

    仓山校区:8:00—12:00。

  

  

  

  

  

物理与能源学院办公室

201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