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能源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工作说明

时间:2013-09-16浏览:481

 

物理与能源学院2014年推荐免试工作说明

一、组织机构

  长:黄志高、陈祖标

副组长:赖发春、郑志强、钟庆林

  员:林秀敏、陈水源、林明惠、蔡道锐

  书:陈悦华、赵桂英

联系电话:22868136

监督电话:22867979

二、推荐程序说明

1、推荐:严格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由学院党委副书记组织2010级年级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认真做好学生方面的推荐宣传、组织报名等工作。申请报名需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4年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表》。报名工作于918结束。推荐小组于922前审核确定推荐名单。

2、推荐基本依据: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30%;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不低于380分。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学院本专业教授书面推荐,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合格,可不受排名和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

3、复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对被推荐的学生进行接收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试方式:面试。

4、面试要求:

1)介绍自己以及为什么要学你选定的专业

2)相关专业基础知识面试

3)确认导师。

5、成绩与录取:

1)面试成绩和学生三年平均绩点作为评定依据。

2)学生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录取名单。

3)拟录取名单向物理与能源学院全体学生公示。(923-927日)。

4)公示到期后,若无疑议,录取名单正式上报学校。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1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