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能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14-09-10浏览:816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福建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办法》 (师大研〔2014〕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接收对象和要求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并取得推免生资格的校内、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本科阶段为物理类、材料类、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2.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大学一至三年平均学分绩点(不含校公共选修课)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40%的学生。

4.在学期间外语成绩要求:应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380分。

5.对个别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3名以上所在学院教授书面推荐、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讨论同意,可不受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与外语成绩要求的限制,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在我院网站进行公示。学院此部分推免生人数一般1-2人且不超过本学院推免生总人数的20%。

6.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7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接收工作程序

(一)成立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组长:林秀敏

副组长:钟庆林

成员:陈祖标、黄志高、郑志强、乐仁昌、郑卫峰、黄树清、陈水源、

林应斌、林明惠、林慧、陈悦华

(二)发布计划招收人数及专业

我院2014年计划招收推免生总人数8人,其中学术学位5人,专业学位硕士3人。

学术学位硕士计划招生方向:

070201理论物理

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

070205凝聚态物理

0702Z1能源与材料物理

0805J1能源与材料工程

040102课程与教学论(物理)

专业学位硕士计划招生方向: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085204材料工程

(三)制定接收推免生工作具体办法

9月24日前,拟推免我院的考生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称研招网)注册、关联学籍、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

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在研招网上通知审核合格的考生到我院参加面试。

9月25日至10月22日,按照《接免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开展面试、录取工作。面试录取办法详见附件。

学院组织面试后,在研招网上向面试合格的考生发待录取通知,根据考生网上确认情况确定并公布拟接收名单。

10月24日前,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合格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三、咨询与申诉

我院招收硕士推免生工作咨询电话:0591-22868136 陈老师,或0591-22868141林老师。

申诉电话:校监察处:22867115,校研招办:22867434。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14年9月 

物理与能源学院2015年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面试录取办法.doc

接收推免生目录上报库(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