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时间:2010-09-17浏览:2554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的高素质人才,鼓励教师和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有所建树和创新,学校决定每年进行一次本科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原则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1.选题紧密联系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或学科研究前沿,选题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性,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2.论点鲜明,论据充分,材料翔实可靠,结构严谨,逻辑性强,对问题有较深刻的分析,有独特见解和创意,学术性较强或应用价值较高。

3.论文层次分明,表述清楚,文字简练流畅;中文摘要简洁、达意;外文摘要准确、规范。

4.论文格式符合要求,没有错别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使用正确;设计图纸、图表清晰。

四、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评选办法

1.推荐名额:每个专业按每30个学生推荐一篇,学生人数在30人以下的,也可推荐1篇,国家人才培养基地班可推荐1-2篇。

2.教务处于每年6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选,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并呈送主管校长审批。

(二)评选要求

1.各学院必须于每年5月底前向教务处教学实践管理科报送评选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逾期视为弃权。

2.上报材料

1)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及推荐汇总表,并提交电子文档。

2)毕业论文(设计)书面材料一份并提交电子文档。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表。

五、奖励办法

1.学校为获得校级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及其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发文通报表彰并予以适当奖励。

2.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编入《福建师范大学****届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