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2-05-23浏览:573

各位研究生: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引导研究生“学有所成、研有所果、追求卓越”,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评选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奖,现就评选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2022届毕业研究生。

二、成果有效时间

就读研究生以来至2022520

三、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恪守学术诚信,科研能力突出;

  3. 无纪律处分;

  4.无不诚信记录;

四、成果要求

1. 科研成果必须是公开发表的、或已经录用的且限于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奖成果。

2. 科研成果必须以“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注明“**年级**专业学生”。

3. 科研成果作者必须是成果的第一署名完成人,不得剽窃、抄袭他人成果。

4. 学术论文:能源材料类中科院基础版分区中1区论文;物理类中科院基础版分区中2区及以上论文(含Physical Review系列期刊);学科教学类7大核心期刊收录及以上论文。以学术论文发表正式出版当年的分区或期刊收录为准。

5. 由政府部门主办的国家级大赛中获奖的成果。

6. 其他类别优秀成果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认定。

五、相关程序

1. 学生应根据通知要求向评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2. 评选工作小组负责统计和汇总申请人的相关原始材料和证明材料并进行严格审核。

3. 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审核通过后的相关材料进行集中评议,重点评议优秀成果的质量水平。评议结束后将评议通过的结果及相关申报材料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复核与审定。

4. 对优秀成果进行公示。

5. 公示结束后发文表彰。

六、研究生优秀毕业成果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黄志高

副组长:林应斌

成员:林玉辉林秀敏陈水源卢宇廖任远叶明勇陈大钦陈桂林郑卫峰吴晓静

七、成果报送与统计

申报者整理申报材料时,须创建一个电子文件夹,文件夹以学号+姓名命名,内含各项申报成果的证明材料;《审批表》《物理与能源学院×××(姓名)优秀毕业成果奖统计表 》,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填:毕业优秀成果奖申报+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