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物理与能源学院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5-17浏览:279





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

闽师物能〔20227


关于印发《物理与能源学院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系(中心)、各部门:

《物理与能源学院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经202259日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22515


物理与能源学院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文件精神,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实行大类招生培养,采用“1+3”培养模式。为加强人才培养,做好专业分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志高(院长)

副组长:陈水源 (教学副院长)  黎胜禄(学院副书记)

成员:林应斌(专业负责人)陈桂林(系主任) 王哲哲 林兵 李加新

秘书:廖洁 董衍坤

二、专业分流时间

专业分流程序在第二学期期末进行,从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

三、分流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按照第一学期必修课学分绩(第一次考试成绩)开展专业(方向)分流工作。

()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方向)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

能源动力大类本学期注册在籍人数总计121人,分流后各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

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材料方向 50±5

2、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测控方向 30±2

3、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 45±5

各专业实际接纳人数届时会根据志愿填报情况上下浮动微调。

五、分流程序

1.学院指导阶段:学院通过专业课程教学、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咨询,引导学生选择专业。

2.学生申报志愿阶段:在第二学期末,学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顺序填报三个志愿。

3.专业录取阶段:各分流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的分流综合成绩(即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的学分绩(第一次考试成绩,学分绩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当出现同等志愿,成绩排序并列时,以高等数学(A)成绩排序,高等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以《大学英语()》、《大学物理A(上)》成绩排序。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则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第二志愿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中调剂录取。

4.院内公示阶段: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5.学校审核阶段: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由教务处相关科室完成学籍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

五、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方向)分流的机会,已经分流过的降级学生不得再次参加专业分流。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变更。

2.取得学籍的入伍学生,退伍复学后,专业(方向)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志愿。对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大类培养专业(方向)分流的学生,复学后按照现专业(方向)分流方案分流。

3.因学籍异动从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

4.本实施方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志愿表







附件:

学号


姓名


班级


手机号


学分绩点


年级排名


第一方向志愿


第二方向志愿


第三方向志愿


本人已全面了解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政策以及填表注意事项,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诺:“本人自愿选择以上专业志愿”,并且承诺不再更改。




本人签字:     日期:

  1. 所填专业志愿须是本人目前所在专业类内的3个方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材料方向、能源测控方向、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

  2. 三个方向志愿均须填写;

  3. 学生须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班级、电话等信息;

  4. 专业或方向名称填写须完整,字迹工整。

2021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志愿表

注:此表由学院存档。

物理与能源学院办公室                   2022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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