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师大研〔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物理与能源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生选拨实施方案。
一、选拔范围
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
与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点中选拔硕博连读生。
二、选拨条件
(一)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三)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四)已完成硕士阶段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五)物理与能源学院在校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三年级优先考虑。
三、选拔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有意向的、符合学校及学院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于9月20日前向学院递交以下材料进行申请,所有材料用A4纸并按以下次序排列后装袋,并交至理工楼院办公室513。
1.《福建师范大学物理与能源学院2019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报考申请表》1份,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提交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进行业务考核;
2.《福建师范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1份(确定拟录取后登陆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填报生成);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的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生提供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6.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核心期刊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复印件;
9.申请人个人自述(按模版要求);
10.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的初步论证;
11.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
(二)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三)9月21日-9月29日,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四)学院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业务考核
(1)笔试
时间:9月30日上午8:30—9:30
地点:理工楼3#303
笔试内容为专业英语。
(2)面试
时间:9月30日上午10:10
地点:理工楼3#402。
面试内容:①.申请者做10-15分钟的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汇报硕士入学以来的专业知识学习、科研状况(包括完成的科研成果、参加学术会议或交流的情况、以及若通过硕博考核后的计划)。
②.考核组老师及申请者报考的导师提问,以考核申请者的业务水平、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考核
时间:9月30日上午9:50
地点:理工楼3#303
四、对通过考核的申请者,学院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8日-10月12日。
五、公示期满,若无异议,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
六、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我院将组织各专业组制定具体的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
七、其他
(一)业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录用时根据指标名额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考核组测试成绩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当年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导师均可招收硕博连读生。
(三)录取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优先考虑学业奖学金,硕士生阶段发表(含正式录用)一篇SCI论文收录者,拟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闽师研〔2014〕26号)至少享受二等奖学金10000元/生•年。硕博连读生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享受学校“宝琛创新奖学金”36000元,同时可享受学校其他奖助学金,以具体文件为准。
(四)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