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浏览:10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相关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师大学工〔202434)和学院《关于印发〈物理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物理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闽师物能〔202412 )等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制年限内按时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

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奖学金总金额、各年级人数和各类别等级比例等情况综合确定分配名额。

三、组织实施

学院组织相关奖学金的申报、审核、汇总等工作。我校与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由中国科学院海西研究院负责评选。

(一)学生申报

1.2022级、2023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学业奖学金申请统计表》

2.2024级博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宝琛创新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4级硕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申报人应于20241081800,按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及证明材料至班级负责人处。班级负责人汇总后由指定负责人上交学院。逾期或材料不齐全者,将按文件规定处理。

(二)学院审核、公示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学院奖学金相关文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提交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于1017日前将名单和《申请审批表》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名单报送校有关部门。

(三)学校审核、公示

学工部对学院报送的初审名单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获奖名单,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学院高度重视研究生相关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选,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未缴清学费,且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或助学贷款有违约记录的研究生、未参加校规校纪考试或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能参评各类奖学金。

)确因特殊困难无法缴清学费的,在申请前需提交由导师作为担保人签名的说明,说明需提交学院评审会议审核通过,并经单位领导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交。经审批获评的,奖金将优先用于缴交学费、住宿费。

)奖学金将直接划入获奖研究生个人建行卡。获奖研究生正确管理和使用好奖学金,发挥好奖学金的激励作用。

五、联系方式

1.博士研究生新生“宝琛创新奖学金”:彭老师,22867256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朱老师、陈老师,22867243

3.学院联系人:邱老师,22868136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2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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