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能源学院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弘扬我校“知明行笃,立诚致广”的校训精神,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我院学风建设,形成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动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营造严谨务实、奋发有为的学习氛围,不断提升高素质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与制度
学风建设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是学生工作的关键任务和永恒主题。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学风建设工作,教学督导小组负责督查落实,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团学事务办公室等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一)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把学风建设工作列入学院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研究学院的学风建设工作。学院成立教学督导组,主要督导教师教学工作,即时了解教学动态,每学期至少召开1 次会议,研究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报送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团委、学生组织组成的学风督查小组,定期地对学院的学风和学生日常表现进行督查,同时向学院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二)进一步完善学院领导、教学督导、系(中心)主任、辅导员、班主任的听课制度。明确听课要求,加大听课督查力度。学院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学院其他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各系(中心)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辅导员每周巡课不少于3次,班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
(三)实施联动会议体制机制。
1.师生联合会议制度。每学期半期考后召开一次期中教学座谈会,参加对象为分管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专业负责人、各系(中心)主任、教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学生代表,研讨教与学相关事宜。
2.教学、学工联合会议制度。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团学事务办公室密切配合,形成有效合作机制,研讨解决学风建设问题。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每学期至少1次召开各系(中心)主任、任课教师代表、教学秘书、辅导员参加的教风、学风工作会议,就教与学过程中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研讨,提出解决方案。
二、加强教风建设,以教风引领学风
学院不断加强教风建设,以教风引领学风,以学风促进教风,教学相长。完善教师考核办法,对教师的意识形态、师德师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既明确教学工作量,又强调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充分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作用。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教学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加强对课堂出勤和课堂纪律的要求和考核,主动维护课堂秩序,把课堂出勤与课程考核成绩挂钩,督促引导学生全身心地投入学习,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和效果。教师应做到:
(一)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校、学院事业发展和本科教学工作。师德高尚,坚持原则,团结同志,有较好的教育教学方法,善于听取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教师要按学校教学安排,至少提前5分钟进入上课教室,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随意停调课或找他人代课;进入课堂应做到衣冠整洁,仪表端正,言行文明,举止得体;课堂上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上课期间不得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板书应大方、得体、整洁、清晰。
(三)教师应加强课堂管理,提高课堂驾驭能力。教师要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课前精心备课,做好上课准备;要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教学设计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灵活运用奖励机制以鼓励学生踊跃参与课堂互动,提高课堂授课效果;要严格课堂纪律,制止诸如迟到、早退、上课玩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吃东西、随意讲话、随意进出教室等不良行为。
(四)教师应自觉配合学院教学检查、督查工作,并监督学生落实有关规章制度。
三、进一步完善学业预警与信息反馈机制
学院团学事务办公室要进一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完善学风保障的长效机制,完善学业预警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家校联动,共同做好学生的学习管理工作,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一)建立学风情况通报反馈制度。不定期召开学生年级会议、学生专题座谈会、班主任会议等,通报学风建设情况。每周定期对学生违反课堂纪律情况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完善学业预警制度
1.完善学生学业成绩通报谈话制度。入学以来课程不及格达到8学分或累计2门以上的学生,辅导员或班主任每学期开学三周内与其谈心、谈话;对于学习有明显退步或学习困难的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及时与他们谈心谈话,帮助解决学习问题和思想困惑,做好指导和教育引导工作,并把学生成绩下滑情况、下滑原因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向学生家长电话通报,与学生或家长谈话应做好记录。
2.完善学生学业预警机制。一学年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分累计达15学分时,应明确告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关于学校因成绩原因不授予学位等相关规定;学生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其本学年所修学分总和的三分之一或经补考后不及格科目达15学分时,学院应给予学业预警,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时希望家长到校,当面介绍学生的情况,请家长配合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3.学生入学以来所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学分数达到达到应修课程学分二分之一的,应劝其退学,并书面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到校,面对面介绍学生的情况。不愿意接受退学劝告的,学生本人应向学院申请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以编入下一年级继续学习。
4.每学年应以寄送成绩单并电话联系等形式向出现考试不及格门次较多的学生家长通报学生在校学习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全方位加强学生课堂出勤督查与考核
(一)学院领导和教学督导小组、辅导员、班主任等不定期对学生上课情况进行检查。
(二)任课教师要将课程考核特别是出勤要求明确告知学生,在教学过程中严格考勤,督促学生干部将学生出勤情况及时反馈给辅导员。
(三)规范课堂管理。正常教学活动期间,学生应将手机调成静音或振动状态,除处理紧急事件或用于课堂学习外,严禁使用手机、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及娱乐设备从事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有以上行为者,任课教师应收缴手机等电子设备,并统一交予辅导员暂时代管;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任课教师有权在该门课程给予学生相应的处罚,并将情况反馈给相关辅导员,辅导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规范学生日常考勤制度。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教〔2017〕33 号)对本科生进行日常管理。
课前5分钟由学习委员进行点名,核实上课人数;上课铃声响后还未进入教室者记为“迟到”,迟到超过10分钟者视为“旷课”1学时。学生请假,原则上应在课前将假条(附件2)交给学委和任课老师,若出现突发情况,应通过电话、短信、QQ等方式联系辅导员,得到同意后,于当周周五前补交假条。
(五)对无故旷课、迟到、早退学生进行如下处理:
1.对于旷课的学生,一学期内累计旷课在10学时以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超过10学时,对旷课的学生视情节轻重,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17〕36 号)处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10-19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20-29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30-39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40-59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60学时以上(含60学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按“旷课”1学时记录,以此类推。
3.考勤结果每周报送给学院领导、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教学督导组成员和各年级辅导员,在每个月末进行全院通报(附件3)。
4.一学期内,无故旷课、迟到、早退累计达10学时“旷课”者,若为学生党员(不含预备党员),将建议党组织给予其党内通报批评,经教育不改者,建议党组织视情节轻重给予党内纪律处分;若为学生预备党员,将建议党组织延长其预备考察期,经教育不改者,建议党组织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若已被确定为发展对象者,建议党组织取消其发展预备党员的资格;若为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党组织取消其当年确定为发展对象的资格。
五、积极营造优良班风,以班风促进学风
要以创建优秀班集体、先进团支部为目标,以评价指标体系为导向,大力加强班风建设,以优良班风促进优良学风。
(一)辅导员和班主任要精心指导班级选聘具有奉献精神和良好群众基础、综合素质较高的学生担任班级干部。要经常深入班级,指导班级干部加强班风建设,增强学生集体荣誉感,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学习环境和氛围。
(二)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职责,在学习生活中切实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边同学共同进步。同时,通过组织有益的活动,增强班级凝聚力,创建班级浓厚的学习风气。
(三)实行学院“优良学风班级”评选制度。每学年评选一次,各年级两个评选名额,获评班级各奖励1000元。基础项考核包括课堂出勤、遵守校规校纪、学业情况和宿舍舍风建设四个方面。拓展项考核包括学习效果、出国考试、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新闻宣传和党员发展六个方面。评选具体办法见当年工作通知。
(四)各班级要对学习困难学生采取帮扶措施,并制订具体的帮扶计划;鼓励跨年级、跨班级、跨宿舍结对子帮扶,对帮扶工作成效突出者将进行通报表扬。
六、积极营造优良舍风,以舍风推动学风
团学事务办公室要教育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以星级宿舍创建为目标,加强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整洁、有品的舍风。
(一)辅导员要经常强调晚点名、熄灯制度,经常深入宿舍,引导学生养成“早睡、早起、早读”的良好学习和生活习惯。
(二)宿舍成员应团结友爱,共同遵守宿舍公约;宿舍长和值日生要切实履行职责。
(三)宿舍成员对宿舍进行装饰布置,营造有品位的宿舍空间与文化。
(四)宿舍成员应认真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严禁有吸烟、使用违章电器等行为发生;要按时就寝,熄灯后禁止在楼道及宿舍内大声喧哗、吵闹、玩游戏等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七、发挥学生骨干和先进榜样的激励作用,以先进事迹促进学风建设
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应主动参与学风建设工作。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努力学习,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
(一)实行学生骨干参与学风建设工作制度。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等学生骨干承担社会工作、联系宿舍等制度与学风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在做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应积极投身到学风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带动周围同学共同努力学习,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氛围。对于有课程重修的学生党员,当年度不得参与各类评奖评优;对于有课程重修的入党积极分子,建议党组织视其态度当学年不确定其为发展对象或视情况延长培养考察时限。
(二)要进一步做好各级各类的评优表彰,发挥榜样的激励作用,教育引导学生向榜样学习。组织开展杰出校友返校做报告、明星集体先进个人校园巡讲、经验交流会等活动,激发学生学习潜能和动力。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橱窗、学院网站、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对涌现出的学风建设先进典型进行及时宣传,树立榜样引领学风,形成优良的学风建设氛围。
八、严肃考风考纪,遏制学术不端行为
学院严抓考风考纪,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教育,把考试诚信教育作为学风建设的重要环节常抓不懈。完善监考、巡考机制,加大对各类考试监考、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作弊学生,且建议家长到校说明情况。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学术失范,一经查实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按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支持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加强学业指导与规划
学院继续加大对学术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活动的投入,在课程改革、大学生科创项目、学科竞赛中培养学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要进一步加强新生入学教育,使学生加深对学科专业的了解,增强学习动力与兴趣。要加强学生的学业指导,做好大学生涯与职业规划,使学生明确阶段目标和努力方向。要以第二课堂活动为抓手,组织有益的文体活动,引导学生劳逸结合,以饱满的精力投入到学习中去。
十、落实学风建设奖惩措施
每个学期,各班至少开展1次诚信教育活动,组织动员全班签订《物理与能源学院学生诚信承诺书》(附件4)。严格落实学风建设奖惩措施:
(一)大一、大二班级学期课程考试无重修情况的,奖励班级3000元;班级学期课程考试平均每科重修人次小于0.5的,奖励班级2000元。
(二)第四学期末班级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率达到90%、85%的,分别奖励班级2000元、1000元。
十一、附则
(一)全体学生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纪律处分规定(修订)》(闽师学工〔2017〕36号)、《福建师范大学教室使用管理规定》(师大教〔2012〕65号)等文件,本科生严格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学籍学历管理细则(试行)》(闽师教〔2017〕33 号)等文件进行日常管理。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校本科生,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