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与能源学院能源动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23-05-23浏览:12


物理与能源学院能源动力大类招生专业

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文件精神,2022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实行大类招生培养,采用“1+3”培养模式。结合物理与能源学院实际情况,经院本科生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研究,并经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制定物理与能源学院2022级本科生能源动力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志高(院长)

副组长:陈水源(教学副院长)黎胜禄(学院副书记)

成员:林应斌(专业负责人)陈桂林(系主任)王哲哲林兵李加新

秘书:廖洁张炜琪

二、专业分流时间

专业分流程序在第二学期期末进行,从第三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

三、分流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制定科学合理有效的专业选择机制及实施程序,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

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兴趣、特长和职业规划,按照分流综合成绩开展专业(方向)分流工作。

()适度引导与合理调配的原则

对专业(方向)分流进行引导与调配,使学院各专业教学资源相对平衡,确保学生培养与教学质量,保持学科专业的持续发展,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四、分流专业及计划接纳人数

2022能源动力大类本学期注册在籍人数总计130不包含已经分流过的降级学生数,分流后各专业计划接纳人数如下:

1、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材料方向50

2、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测控方向30

3、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50

各专业实际接纳人数届时会根据志愿填报情况上下浮动微调。

五、分流程序

1. 学院指导阶段:学院通过专业课程教学、专业分流动员、专业介绍、政策宣讲等活动,使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特色和培养方向,并为学生提供个人职业生涯规划等相关专业咨询,引导学生选择专业。

2. 学生申报志愿阶段:在第二学期末,学生根据个人专业兴趣在规定时间内填报专业分流志愿,每名学生需按顺序填报3个志愿。

3. 专业录取阶段:各分流专业根据第一志愿学生的分流综合成绩(说明:分流综合成绩指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录取名单。当出现同等志愿,成绩排序并列时,以高等数学A成绩排序,高等数学成绩相同再依次以《大学英语》、《大学物理A(上)》成绩排序。第一志愿不能录满的专业,则从第一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二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第二志愿不能录满,则从第一、第二志愿填报其他专业未被录取、第三志愿填报该专业的学生中,按照分流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以此类推。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各专业中调剂录取。

4. 院内公示阶段:专业分流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对分流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学生,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意见,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5. 学校审核阶段:分流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报学校“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由教务处相关科室完成学籍电子注册等后续工作。


五、其他

1. 学生在校期间有且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方向)分流的机会,已经分流过的降级学生不得再次参加专业分流。学生专业确定后,不得变更。

2. 取得学籍的入伍学生,退伍复学后,专业(方向)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志愿。对因休学、保留学籍等学籍异动不能参加本年级大类培养专业(方向)分流的学生,复学后按照现专业(方向)分流方案分流。

3. 因学籍异动从其他年级转入的学生,异动前已经确定专业的仍在原专业学习。

4. 本实施方法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5. 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23522

2022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志愿表

学号


姓名


班级


手机号


学分绩点


年级排名


第一方向志愿


第二方向志愿


第三方向志愿


本人已全面了解2022级能源动力类本科生专业(方向)分流政策以及填表注意事项,经慎重考虑,郑重承若:“本人自愿选择以上专业志愿”,并且承诺不再更改。




本人签字:       日期:

  1. 所填专业志愿须是本人目前所在专业类内的3个方向︰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能源材料方向、能源测控方向、储能科学与工程专业;

  2. 学生须准确、完整填写本人姓名、学号、班级、电话等信息;

  3. 专业或方向名称填写须完整,字迹工整。

注:此表由学院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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