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时间:2012-04-19浏览:1436

师大教〔2012〕18号

福建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根据《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教师〔2011〕6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师范生教师教育技能,强化教育实践与体验环节,推动我校教育实习工作的新发展,特提出教育实习相关指导性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领导
各相关学院要成立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初步工作思路,制定实习方案。进一步加强教育实习的过程管理,坚持组队集中实习,加强与实习学校的沟通交流,提升实习基地建设的质量,以保证在实习周数延长的情况下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紧跟政策,灵活部署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关于“学前、小学、中学的职前教师教育实践(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的周数均为18周,并分为观摩、参与、研究三个阶段来开展”的规定,我校拟定如下思路:
1、总要求
关于延长教育实习周数的规定,有条件的学院可在2009级和2010级初步试行。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面向全校2011级学生对实习方案进行针对性调整和完善。自2012级师范生开始全面推行新方案。
2、具体安排建议(详见附件1)
1)教育观摩
教育观摩4-6周,即为见习准备周。该阶段具体周数与学期分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学科特点进行调整。实习生在此期间进行强化训练,包括在校内观摩优秀视频课与到实习学校听课,至少需要完成12个听课记录。
2)教育参与
教育参与8-10周,即学生参与基础教育的实际教学活动。该阶段时间必须予以保证。实习生在此期间,至少要完成6份不同教学内容的教案、 8节课的实际教学活动、4份班会或班主任其他工作记录等工作。
3)教育研究
教育研究2-4周,即为研究总结周。可在本校内与实习学校进行。具体的周数与实际安排学期,各单位视具体情况而定。在此期间,实习生完成实习手册、总结汇报等。
3、实习经费:
开展18周教育实践专业将教育实习经费提高到800元/生。
三、及时总结,完善方案
1.教育实习时间全校统一为每年9月份开始,具体进入实习学校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联合多学科组队实习的,具体进入实习基地的时间统一。
2.申请初步进行试点的学院应在第一学期实习结束后提交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内容要包括工作方案、具体做法、实际成果、三方(学院、实习基地、学生)反馈意见、经验教训、经费使用情况等。
3.学校将在各学院申报实习基地的基础上,选择10个基地学校作为学校实习基地,组织开展联合多学科组队实习试点。
4.学校经过审核后,对成果显著的学院将给予3-5万元的奖励。
 
附件:1.教育实习阶段安排与目标要求表
2.各专业实施年级安排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2年4月6日印发
 
附件1:
教育实习阶段安排与目标要求表
阶段
实习模块
基本内容
周数
要求
第一
阶段
观摩
1. 结合相关课程学习,观摩中小学课堂教学,了解课堂教学的规范与过程。
2. 深入班级,了解中小学生群体活动的状况以及中小学班级管理、班队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获得与中小学生直接交往的体验。
3. 密切联系中小学,了解中小学的教育与管理实践,获得对中小学工作内容和运作过程的感性认识。
2-6周
1. 教育观摩周,即为见习准备。该阶段具体周数与学期分布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学科特点进行调整。
2. 实习生在此期间进行强化训练,至少需要完成12个听课记录,包括在校内的优秀视频观摩课与实习学校。
第二
阶段
参与
1. 在有指导的情况下,根据中小学生的特点和教学目标设计与实施教学方案,经历1-2门课程的教学活动。
2. 在有指导的情况下,参与指导学习、管理班级和组织班队活动,获得与家庭、社区联系的经历。
3. 参与各种教研活动,获得与其他教师直接对话或交流的机会。
8-10周
1. 教育参与周,即学生参与基础教育的实际教学活动。该阶段时间必须予以保证(入校周不算,此时长必须保证达到)。
2. 实习生在此期间,至少要完成6份不同教学内容的教案、8节课的实际教学活动、4份班会或班主任其他工作记录等工作。
第三
阶段
研究
1. 在日常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积累所学所思所想,形成问题意识和一定的解决问题能力。
2. 了解研究教育实践的一般方法,经历和体验制订计划、开展活动、完成报告、分享结果的过程。
3.  参与各种类型的科研活动,获得科学地研究学生的经历与体验。
2-4周
1. 教育研究周,即为研究总结。可在本校内与实习学校进行。具体的周数与实际安排学期,各单位视具体情况而定。
2. 在此期间,实习生完成实习手册、总结汇报等。
    
附件2:
各学院实施年级安排表
师范专业所在学院名称
实施年级
备注
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部分实习队)
2009级
该学院的师范专业
教育学院
外国语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体育科学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
化学与材料学院(部分实习队)
地理科学学院
音乐学院
2010级
该学院的师范专业
所有师范专业所在学院
2011级开始
该学院的师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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