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本科专业(理工类)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3-11浏览:658

 

教务处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本科专业(理工类)校内评估工作的通知

师大教〔201313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在2012—2014年分三批对校本部所有本科专业进行校内评估,首批24个专业评估于2012年完成。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本科专业(理工类)校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估要求

(一)依据《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由学院组织各专业进行自评,主要检查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专业建设规划及实施完成情况,最后完成本科专业建设评估自评报告。

(二)聘请校外专家对自评报告进行评审,并提出专业建设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由校外专家、校内教学督导员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组成评估专家组,深入学院,通过听课、座谈和现场考察等方式,检查各专业教学管理的规范性。最后由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报告函审结果和现场实地考察情况,完成评估反馈意见,提出整改建议。

二、时间安排

(一)31—47日,各专业自评阶段(47日前上交自评报告,一式六份)。

(二)484,聘请校外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进行评审,诊断其专业建设定位和发展方向的准确性。15

(三)416—27日,组织五个专家组对25个理工科类专业进行教学管理方面的检查和评估。

(四)4285,各专业根据评估反馈意见和建议,完成专业整改方案。8

(五)595,各专业报送整改方案。16

三、评估分组

(一)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共5个专业。

(二)物理学、电子信息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工程,共5个专业。

(三)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共5个专业。

(四)地理科学(含基地)、地理信息系统、生态学、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共4个专业。

(五)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字媒体技术、软件工程,共6个专业。

四、实地考察

(一)听取专业负责人专题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二)查阅有关专业建设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与评估方案指标体系相对应(其中每个专业随机抽查10—15%的毕业论文和试卷)。

(三)召开师生代表座谈会,每个专业随机抽取老、中、青教师代表各2名,以及学生代表10名参加座谈会。

(四)进行随堂听课,每个专业至少听取2名教师的课。

(五)考察实验室或实践教学场所。

五、其他说明

(一)请按照《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方案》(见附件)中的指标体系涵盖的内容完成自评报告。

(二)自评报告力求内容全面、具体,并对本专业建设的特色进行准确概括。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方案

 

 

 

201335

 

福建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3311日印发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专业校内评估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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