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举办我校2013年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

时间:2013-04-09浏览:760

 

教务处关于举办我校2013年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发我校大学生学习高等数学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进一步推动我校高等数学教学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创新,并从中选拔参加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人选。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3年高等数学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我校全日制非数学类在读本科生均可报名参加。

二、组织单位

本次竞赛由教务处主办,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承办。

三、竞赛程序和类别

(一)竞赛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由学校组织专家命题,选手独立完成竞赛试题。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

(二)竞赛分为理工类、文史经管类。报名选手应根据自己所学专业选择参赛类别。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将提前发给参赛者准考证。入场竞赛时,参赛者应出示准考证和学生证(或身份证)。

(三)报名方式:有意参赛者于2013422日上午80051日下午1630登陆教务处网站通过教务综合管理系统(与公共选修课程报名一样,在网上报名模块中选择“其他报名”项目)进行报名。

(四)竞赛时间定于2013519日(周日)上午8301030,竞赛地点定于我校旗山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命题范围

命题以高等数学基础知识为主,重点考查参赛者掌握高等数学的知识水平以及应用相关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竞赛试题主要依据教材《高等数学》(上、下册,第六版,同济大学编),具体参考内容详见附件123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按照理工类与文史经管类分别评奖,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15%,其中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别占总获奖人数的20%30%50%,并从中选拔参加2013年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人选。

六、其他事项

报名参赛者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比赛。希望各学院能够做好组织工作,通过竞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高等数学学习兴趣,夯实高等数学基础。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高等数学竞赛大纲.doc

2.高等数学竞赛样卷(理工类).doc

3.高等数学竞赛样卷(文史经管类).doc

 

教务处

20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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