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17 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6〕37 号)和《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3〕11号)精神,结合我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物理与能源学院2017年硕博连读生选拨实施方案。
一、选拔范围
物理与能源学院在校的二年级和三年级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三年级优先考虑。
二、选拨条件
(一)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2017年9月1日)。
(五)已完成硕士阶段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六)现就读学科专业与申请攻读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应在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点。
三、选拔程序
(一)申请人自愿申请。有意向的、符合学校及学院要求的硕士研究生于9月26日前填写并提交《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见附件,下称《硕博连读申请书》),经本专业两名教授(其中一名为拟招该生的博士生导师)推荐后,提交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进行业务考核。
(二)学院成立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黄志高
成员:陈祖标、钟庆林、林秀敏、郑志强、廖任远、林应斌
秘书:林慧
(三)9月27日-10月8日,学院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
(四)学院对通过初审的申请者进行业务考核和思想政治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业务考核
(1)笔试
时间:10月10日上午8:30—9:30
地点:理工楼3#303
笔试内容为专业英语。
(2)面试
时间:10月10日上午10:10
地点:理工楼3#402。
面试内容:①.申请者做10-15分钟的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汇报硕士入学以来的专业知识学习、科研状况(包括完成的科研成果、参加学术会议或交流的情况、以及若通过硕博考核后的计划)。
②.考核组老师及申请者报考的导师提问,以考核申请者的业务水平、科研潜能及综合素质。
2.思想政治考核
时间:10月10日上午9:50
地点:理工楼3#303
四、对通过考核的申请者,学院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月11日-10月15日。
五、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上报校研究生院,由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最终审核及确定。学校对确定的名单予以公示7天。
六、经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后,明确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生,我院将组织各专业组制定具体的硕博连读生的培养方案。
七、其他
(一)业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考核总成绩的70%。录用时根据指标名额按业务考核成绩排序,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考核组测试成绩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每位有资格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原则上只能招一名连读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该博导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三)录取为硕博连读生的研究生优先考虑学业奖学金,硕士生阶段发表(含正式录用)一篇SCI论文收录者,拟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闽师研〔2014〕26号)至少享受二等奖学金10000元/生•年。
(四)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物理与能源学院
二0一六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