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39号)精神,现将我校开展2012年春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请申请人员于2012年5月7日-13日申请人应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个人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对填报的信息进行核对,由网上系统自动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具体网上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进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申请人员应提交的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学历证明(须有二维验证码);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须由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提供学历认证材料;本科、研究生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员,应提交与所申请任教学科相一致或相近的学历材料;
4.《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粘贴照片并加盖学院公章,请抓紧时间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福州市第一医院或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可不作要求;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7.《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成绩证书复印件(即《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8.《福建省高校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一份,申请人员(除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均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片段教学),参加测试者需准备讲授申报学科的课程,测试时间拟定于2012年5月下旬,测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9.提供近期一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10.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者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一份;
11. 若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本科、研究生专业)都不一致的,应提供校教务处出具的、承担所申请任教学科近一年的授课计划任务书、教学效果及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供专家委员会审查。
三、其它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其余二份单独汇总)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制作或复印)加盖学院公章,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目录(见附件2)顺序进行左侧装订,并加以目录封面以便审核,未按要求整理的材料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于2012年5月28日-31日向人事处师资管理科提交各单位的《高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初审表》和申请人员个人申报材料。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以及申报材料不齐的,延缓到下一批次申请。师资管理科联系电话:22867361。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