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住房货币补贴的通知(含需提交材料清单)

时间:2012-06-15浏览:539

  

各位老师:

学校定于2012620日至710日为教职工办理2012年度住房货币补贴,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已购公有住房面积未达标,未领取差额补贴并符合条件的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包括1998121日后去世未领取住房补贴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房产中心办理相关手续,请各位老师,逾期的来年办理。

另外,根据学校规定,本校集体所有制退休人员可以办理住房货币补贴。具体要求条件:120111231日之前退休的;2、工资是校内发放,包括资产经营公司(原经济开发公司)、后勤服务集团和校内有关单位(1998121日前工资在册的);3、未享受公有住房、无参加集资建房、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以及已购公有住房面积未达标的人员。

住房补贴申请表从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住房保障栏中下载。申请表中工龄和职称由校人事档案馆填写。

办理时间:2012620---710日到房产中心办理有关手续。(住房补贴申报材料于2012829日前交到校房产中心)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强          联系电话:83465309

房产中心办公地点:仓山校区(原后勤集团办公室2楼)

 

附件:《领取住房补贴需提交材料清单》

 

                                 2012613

 

附件:

领取住房补贴需提交材料清单

 

1、夫妻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在同一张上) 4

2、结婚证复印件    4

3、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3

4、中级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需附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科级、处级、厅级出具任命书)    3

5、身份证地址不在本校区范围内,附街道或单位出具地址证明     另复印2

6、工人需出具招工证明,19981130日后调入本校教职工附调入证明。(学校人事档案馆出具)另附原工作单位和当地房改部门出具无分配公有住房、无参加集资建房、未领取住房货币补贴证明    另复印2

7、集体工需单位出具199811月份工资册。

8、退休教职工需复印退休证    3

9、福州市区调入本校需提供福州市房改办出具的有无房改的证明。    另复印2

注:以上复印纸统一用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