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时间:2010-09-17浏览:1714

 

福建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工作程序及要求

完成时间

第一阶段(前期工作)

()

确定课题和指导教师。

1.学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由专业组织教师拟题,拟题教师填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核表,报学院领导小组审批。

2.确定题目,学院公布备选题目一览表,做好指导教师及学生的动员工作。

3.学生报名,选定题目,各院汇总报表,报教务处备案。

第七学期

期中

()

师生沟通课题任务。

指导教师向学生传达毕业论文(设计)要求及有关管理规定,师生沟通交流课题任务,使学生正确理解课题,为开题做准备。

毕业论文开始前二周

()

进行开题报告。

指导教师指导学生阅读文献做好开题报告 (要求书面,含方案论证、设计思路、进程计划等),学院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抽查。

毕业论文

13

第二阶段(中期工作)

()

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检查工作。

1.指导教师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

2.学院随时了解、检查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处理本单位毕业论文中的有关问题。

毕业论文

48

()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学生须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做好记录及中期检查自评报告,教务处组织检查。

毕业论文

48

第三阶段(后期工作)

()

答辩资格审查。

学院、指导教师根据规范要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审查工作,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令其重做重写。不能按期完成或达不到答辩资格要求的学生,不准参加答辩。

第八学期

第十二周

()

教师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前一周,学生将毕业论文(设计)交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和评分后,交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委员会小组。

()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审阅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为答辩做好准备。

()

组织答辩。

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公开答辩,并做好答辩记录。答辩日程安排通知教务处,教务处随机抽查。

第八学期

第十三周

()

成绩评定。

学院组织专门人员检查评分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审定和统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及时报送教务处。

答辩后立即进行

(十一)

优秀论文(设计)评选和推荐工作。

每个专业按每30个学生推荐1篇(基地班可推1-2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填写推荐表并报送有关材料。

第八学期

第十五周

(十二)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学院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如实填写有关工作总结报告表。学院书面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第二学年初

(十三)

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样检查,教务处组织专家组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汇编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集。

第二学年初

(十四)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管理。

学院上交的毕业论文(设计)及有关资料,由学院负责整理归档,留存学院。

第二学年初

备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三个阶段时间安排可根据各专业特点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