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具体的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名单及招生计划(含直博生1名),可参见《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或咨询相关招生导师。
二、选拔方式
1.硕博连读
2.“申请—考核”制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2.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
(1)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2021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下同)。
(2)已完成硕士阶段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课程,课程考核无不及格记录。
(3)具有科研创新潜力的二年级或三年级研究生。三年级研究生,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具有创新性学术论文的考生;二年级研究生,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录用1篇及以上具有创新性学术论文的考生;考生可提供项目、发明专利等其他能反映个人科研创新潜力的材料。
3.“申请—考核”制考生报考条件
(1)应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应届考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具有创新性的学术论文或提供项目、发明专利等其他能反映考生科研创新潜力的材料;往届生须以第一作者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具有创新性的学术论文或提供项目、发明专利等其他能反映考生科研创新潜力的材料。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最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17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使用顺丰快递,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理工楼主楼513办公室,收件人:林老师,电话:0591-22868141):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9.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10.进入考核的考生需提供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
11.考生个人自述。
12.博士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的初步论证。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成考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一)考核对象
初审合格的考生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生导师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按照1:2的比例向学院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核形式及考核内容
一般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远程面试形式,将另行通知考生。
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20%)、专业基础理论知识(25%)、科研能力(25%)和综合素质(30%),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1.外语水平:根据考生已经取得的外语水平考试成绩,采取现场专业文献阅读及翻译以及与考生进行面对面的外语交流等方式进行考核。
2.专业基础理论知识:通过对考生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习成绩和知识结构进行考核,了解考生的专业基础是否扎实。
3.科研能力:通过对考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经历、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以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评价,考核考生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
4.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最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判断其从事科研的能力和是否在相关方向上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等。
选拔小组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考核,考核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三)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考核总成绩和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考核总成绩并列,科研能力考核分数高者予以录取。
2.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141,lhjane@fjnu.edu.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7979。
物理与能源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