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 (闽师研〔2017〕17号)及《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1〕9号),陈桂林老师、李加新老师符合博士生导师选聘的基本条件,初审合格。现将两位老师初审合格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6日-4月30日。如有异议可反馈至:
物理与能源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22868141;
联系人:林老师;电子邮箱:lhjane@fjnu.edu.cn;
校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办:22867432;
电子邮箱:xkjsb@fjnu.edu.cn
物理与能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